上個禮拜,律政司出於政治需要,篡改基本法,放生梁振英收取UGL五千萬元而沒有申報的案件。基本法第47條規定得很清楚:行政長官就任時,應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
但是,律政司竟然凌駕全國人大、凌駕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申報財產」篡改為申報有利益衝突的財產!這種做法將香港的法治精神踐踏得體無完膚!
香港開埠170多年來,最重要的核心價值就是法治和自由,而我們的自由恰恰是靠法治維護的。律政司這樣肆意篡改基本法,明目張膽的將法治變成人治,將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一制,將香港這個國際金融中心變為內地一個普通城市,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們香港人,不可以當犬儒、不可以當鵪鶉、不可以麻木不仁、不可以鴉雀無聲!
不久前美國國會的美中經濟安全審查委員會已經開始審視香港最近幾年發生的事情,並懷疑是否繼續給予香港獨立關稅的地位!我們香港正在面對前所未有的威脅!
我們香港人怎可以不發出最後的吼聲呢?
香港是否要向下沉淪,就取決於我們七百萬市民有沒有維護法治精神的血性、有沒有良知、有沒有正義感、有沒有使命感!